江门市公开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9日,广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江门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5月17日反馈了《江门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江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对照督察报告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部署、系统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及时研究制定上报《江门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目前,《整改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并按要求进行公开。
《整改方案》提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狠抓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江门样板。
《整改方案》明确,2024年年底前督察整改任务及省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依规依纪依法问责到位;2027年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整改方案》对督察报告指出的55个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督导单位、验收销号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清单化管理。《整改方案》提出6项主要措施:
一是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二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三是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四是强化陆海统筹、系统治理,持续深入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攻坚。
五是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持续深入推进潭江分段治理。
六是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切实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整改方案》明确了4方面组织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建立相应整改工作机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督办重点难点整改工作,各责任单位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二是严格督导落实。各督导单位加强指导帮扶、协调推动问题解决。三是加强财政保障。统筹安排各类资金向整改工作倾斜。四是强化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报道督察整改工作情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江轩)